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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杜绝高空抛物 争做文明市民

    作者: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物业 日期:2021-05-08 点击: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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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高空抛物在生活中一直处于一个热点。经常能够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,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各类损伤,高空抛物在立法上也逐渐被重视;那么高空抛物是什么意思呢?属于违法犯罪吗?没有严重后果算犯法吗?高空抛物邻里有责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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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-高空抛物的危害-

      高空抛物,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,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。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,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,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。相应的罪名主要有: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,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  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【不明抛掷物、坠落物致害责任】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;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,有权向侵权人追偿。


      -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吗-

      高空抛物,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是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,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造成他人死亡的,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是犯罪行为,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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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-高空抛物不伤人算违法吗-

      违法。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,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,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,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,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。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,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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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-高空抛物砸伤人,无法确定肇事者找谁赔-

     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,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,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,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,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。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,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以下规定:

      1、谁来担责?

      (1)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,包括建筑物所有人、承租人、借用人、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

      (2)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

      (3)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


      2、如何计算赔偿?

     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,适用补偿原则,实际发生多少损失,则获得多少赔偿。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。

      3、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

      (1)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

      (2)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其他人免责


      4、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

      (1)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

      (2)证明自己根本没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

      (3)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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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-高空抛物邻里要连坐是否合理-

      如果有证明是有明确的对象的,邻居可以不用赔偿;但是没有的话,邻居就要赔偿的。

     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;【不明抛掷物、坠落物致害责任】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;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,有权向侵权人追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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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-一方抛物 八方担责-

      案件1:

      市民张先生乔迁新居,搬家时因窗帘杆较长,嫌走楼道往下拿麻烦,就随手将窗帘杆从窗口扔了下去。没想到这一扔闯了大祸,铁制的窗帘杆没有按蔡先生的预想落到地上,而是稳稳地搭在两根高压电线上形成短路,导致周边十几个新村数百户居民的家用电器被损坏。

      事故发生后,供电公司及时修复了电路,并先行赔偿受损居民家电维修费24万余元。之后,供电公司将不愿承担责任的张先生告上了法庭。

      法院认为,供电公司依据供电合同向受损居民赔偿后,有权向造成供电事故的责任方追偿。据此,判决被告张先生赔偿供电公司24万余元。


      案件2:

      2001年9月27日晨,原告蒋祥发路过渝中区临江门16号文华大厦B座,被从楼上坠落的塑料花盆砸中,顿时血流满面,住院近4个月,花费7万余元。后经诊断,蒋属7级伤残。

      事后勘察取证,无法确定肇事花盆是谁家的。蒋遂将文华大厦B座的57家住户列为被告,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。经审理,57家住户中,除了7家能证明自己因安装了防护网等原因排除嫌疑外,另外50家住户不能排除花盆从自家坠落的可能性。一审法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,要求他们分担赔偿责任,每户承担2700多元。


      案例3:

      原告胡某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,当场血流不止。警方虽未能查找到肇事方,但实地勘察后,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-706户所为。据此,原告诉至法院,要求六户被告赔偿原告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余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。

      在法院主持下,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,由六户被告共同赔偿(均摊)原告经济损失。


      -呼吁大家-

      尊敬的住户/业主:

     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,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,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,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,请大家携起手来,共同抵制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。在此,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/住户注意以下事项:

      一、请业主/住户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,引导家人及亲朋好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,并对小区内高空抛物的行为及时制止;

      二、请业主/住户看管好自家小孩,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的发生。

      三、请业主/住户及时清理自家阳台、门窗等室外悬挂物,经常检查窗户、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,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,防止高空坠物;

      四、单元门口均配置有垃圾桶,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;

      五、请勿随意丢弃烟头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杂物,以免发生火灾;

      六、请正在装修的业主,要求装修单位在施工前做好阳台、窗户的围蔽工作,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。

      营造和谐、安宁的社区环境,是每个业主/住户的基本责任。希望大家珍爱生命,抵制高空抛物行为,与我们共同建设和谐温馨的居住环境,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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